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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4-19 作者: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近日,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连越”)受聘为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以下简称“越秀区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本项法律服务将由本所高级合伙人、教育法律事务部部长韩宇烈律师牵头负责,带领教育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完成。


       越秀区是广府文化发源地,千年商都核心和广州的公共服务中心,是广东省的经济大区、科教强区和文化名区。越秀自古“崇文重教”,文化底蕴深厚,区内名校名园众多。截至2022年2月,区辖内共有中小学幼儿园205所,其中幼儿园123所,小学46所,初中12所,九年制学校7所,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14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职业中学1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越秀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教育事业,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教育优先”理念全力打造“学在越秀”品牌,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教育投入,提升教育质量,实现“幼有良育”“学有优教”和“教有名师”,走出了一条规模与内涵兼顾、优质与均衡并重的区域教育现代化之路。


       连越教育法律服务团队深耕教育法律服务领域,为教育机构的发展和治理保驾护航,获得教育行业和社会广泛认可。此次连越获聘为越秀区教育局常年法律顾问,是越秀区教育局对连越律师专业能力的肯定和信任。我们深信,连越律师将充分发挥专业化、团队化优势,为越秀区教育局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协助越秀区教育局行稳致远。


本文作者:
       韩宇烈,连越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监事,连越教育法律事务部部长,毕业于西南大学,2000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韩宇烈律师专注于教育法律服务、法律风险控制等专业领域。韩宇烈律师曾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维护社会稳定奖”“业务成果奖”“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天河区“优秀法律服务志愿者”等荣誉和称号。韩宇烈律师还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广东省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州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行政争议调解员、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基金会理事、广东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广州市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调解员、广州市番禺区民办教育协会调解中心专家等社会职务。

       吴斯羿,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州互联网法院调解员,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法学学士。吴斯羿律师专注于教育法律服务、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等专业领域。现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中学、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等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曾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维护社会稳定奖”、2015年第三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优秀学员”。

       林颖,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连越教育法律事务部副部长,毕业于华南农业大学,法学学士。林颖律师专注于教育法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专业领域,现为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新侨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实验学校等60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审核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30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900余次,在教育机构劳动人事管理、教育机构常用合同审查等方面具有一定的法律服务经验。曾连续两年荣获连越法律事务部优秀委员、连越第一期青越营优秀学员、优秀小组成员。

       黄冰冰,连越律师事务所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黄冰冰律师专注于教育法律、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等领域,现为中国共产党广州市委员会党校(广州行政学院)、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广州市新侨学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广州市天河外国语学校、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实验学校、广州市天河区华阳小学等多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麦晓晴,连越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从事教育法律服务,擅长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州市越秀区教育局、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中学、广州市第十八中学、广州市第七十五中学、广州市第八十九中学、广州市天河职业高级中学等二十余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在合同审查、制度审查、法律咨询、尽职调查、诉讼等方面具备服务经验。

       肖云媛,连越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擅长教育法律服务、民商事诉讼与仲裁等专业领域,专注为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诉讼、非诉讼法律服务。现为广州市天河区教育局、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广州城市职业学院、广州市天河中学等约20家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及审核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600余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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