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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14 作者: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为增进业务交流,拓宽工作思路,提高业务能力,2023年4月13日,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连越”)教育法律事务部到深圳办公室顺利开展主题为“教育法律业务:是小家碧玉,还是大家闺秀?”的业务交流活动。活动诚邀深圳办公室主任文钊律师、管委会成员居君律师参加,深圳办公室其他律师也积极参与了本次业务交流活动。


首先,深圳办公室文钊主任发表致辞,对教育法律事务部一行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感谢教育法律事务部对深圳办公室的大力支持。



随后,教育法律事务部部长韩宇烈律师向与会成员介绍了服务对象,学校法律100问、《职业教育法》系列解读文章、教育领域新规速递等服务成果,服务形式,珠三角地区教育法律服务的现状等内容,对教育法律服务的需求、特征和发展方向进行了专门分析,并讲述了自己在教育法律服务过程中的感受与思考。韩律师指出,做好教育领域的法律服务,需要律师先学后做,特别关注行业的发展,注重培养专业队伍,加强合作等等。韩律师还特别强调,作为教育法律领域的律师,除具备专业知识以外,还要具备教育情怀。

最后,双方围绕如何拓展教育法律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及当前服务过程中面临的困难等共同关心的话题进行了充分的研讨,各抒己见,畅谈新思路、新举措,为推动双方更好地开展教育法律服务、提升业务水平提供了宝贵的建议。

交流碰撞出合作火花。此次交流之行既加强了总所和深圳办公室之间的信息互通,也深化了两地的合作关系。总所和深圳办公室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共同拓展教育法律服务业务,助力连越所打造教育法律服务品牌,为教育行业的客户提供覆盖面更广、时效性更强、专业度更高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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