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30
作者: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为促进法律实务与理论融合,实现资源共享及优势互补,提高学生综合素质,1月29日,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邓剑光教授,党委书记、副院长刘明强和倪向东教师莅临本所开展交流座谈会。
本所主任、首席创始合伙人刘涛律师,决策委委员、高级合伙人李惠炫律师、王浩律师、陈晓玲律师、张振华律师,高级合伙人张亮律师以及李嘉健律师热情接待了邓剑光院长一行,会议双方签署了《实习基地合作协议》,并为“汕头大学法学院与连越律师事务所实习基地”举行了揭牌仪式。
院长邓剑光教授对连越的文化理念及综合实力表示高度认可,他说,连越是具有创新意识的律师事务所,我们双方进行合作,校企协同育人,对学生进行定制化、差异化的培养,有助于学生真正地面向社会,提升法学学生在实务界的经验,希望以实习基地的成立作为合作的起点,未来形成更为广泛且深入的合作。
会后,与会双方互赠纪念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