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4
作者: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12日,本所高级合伙人杨燚律师、刑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陈柔伊律师办理的广东某知名企业家姜老涉嫌合同诈骗罪案,重审二审依法改判姜老无罪,并当庭宣告姜老无罪释放。
引 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数据统计,广东省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8.7万件,判处罪犯72.7万人,宣告无罪412人,无罪判决率仅为“万分之5.66”。姜老是一名耄耋之年的74岁老人,更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优秀乡镇企业家,数十年助力家乡脱贫攻坚战,捐资助学,经历了生命的巅峰和衰退,步入晚年生活时因本案承受“罪之烙印”,如若稍有不慎等同于死刑。从最初2019年案件由民转刑直到2024年被宣告无罪,历时漫长6年之久,姜老坚持自己清白和相信法律的信念、辩护人始终坚定走无罪辩护道路和全力争取,让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终究沉冤昭雪。
案情简述
1.由民转刑
本案是一起极为罕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过程中认为有经济犯罪事实主动移送公安机关的刑民交叉案件。2019年3月15日,因1993年、2009年转让土地使用权引发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移送线索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步入深渊
从刑事立案到一审阶段,历经两退三延,直至2022年5月9日,一审判决认定姜老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3.律师介入
2022年7月,杨燚、陈柔伊律师接受家属委托迅速介入本案,在深入研究卷宗材料、多次会见姜老后,认为该案年代久远,疑点重重,报案人陈述事实不稳定,关键证人均已去世,全案存在诸多疑点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随后制定了细致、周全的一系列辩护思路及方案,开始走向任重而道远的无罪辩护之路。
4.初见曙光
2022年10月31日,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5.险象环生
2023年1月17日,重审一审法院在临近春节期间对姜老做出逮捕决定,收押进看守所。2023年5月14日,重审一审法院仍判决姜老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6.沉冤昭雪
2024年6月12日,历经控辩双方多年的博弈斗争,重审二审法院采纳了杨燚、陈柔伊律师提出的绝大多数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姜老犯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并依法改判姜老无罪,当庭宣告释放。
评 析
“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明朝御史吕坤《呻吟语》。无罪辩护犹如在悬崖峭壁间走钢丝,风起云涌,岌岌可危,在险阻的道路中举步艰难,能够跨越横断山脉,成功争取到无罪释放是刑辩律师的最高荣誉。本案历时多年,杨燚、陈柔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以法为剑,在关乎高龄老人自由甚至生命的激烈战场上始终坚定开展无罪辩护工作,最终成功争取到改判无罪释放的结果,为高龄老人洗清冤屈,为支离破碎的家庭得以团聚,为匡扶司法公平正义的实践诠释奉献律师力量!
本起无罪判决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本所律师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本所将一直秉持“心相连,永超越”的宗旨,竭尽全力与客户共渡难关、超越期望、创造价值。
引 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度工作报告和数据统计,广东省审结刑事一审案件58.7万件,判处罪犯72.7万人,宣告无罪412人,无罪判决率仅为“万分之5.66”。姜老是一名耄耋之年的74岁老人,更是改革开放初期的优秀乡镇企业家,数十年助力家乡脱贫攻坚战,捐资助学,经历了生命的巅峰和衰退,步入晚年生活时因本案承受“罪之烙印”,如若稍有不慎等同于死刑。从最初2019年案件由民转刑直到2024年被宣告无罪,历时漫长6年之久,姜老坚持自己清白和相信法律的信念、辩护人始终坚定走无罪辩护道路和全力争取,让这位白发苍苍的老人终究沉冤昭雪。
案情简述
1.由民转刑
本案是一起极为罕见的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纠纷过程中认为有经济犯罪事实主动移送公安机关的刑民交叉案件。2019年3月15日,因1993年、2009年转让土地使用权引发的民事纠纷,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存在犯罪事实移送线索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步入深渊
从刑事立案到一审阶段,历经两退三延,直至2022年5月9日,一审判决认定姜老构成合同诈骗罪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2022年7月,杨燚、陈柔伊律师接受家属委托迅速介入本案,在深入研究卷宗材料、多次会见姜老后,认为该案年代久远,疑点重重,报案人陈述事实不稳定,关键证人均已去世,全案存在诸多疑点且无法作出合理解释,随后制定了细致、周全的一系列辩护思路及方案,开始走向任重而道远的无罪辩护之路。
4.初见曙光
2022年10月31日,二审法院裁定撤销原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2023年1月17日,重审一审法院在临近春节期间对姜老做出逮捕决定,收押进看守所。2023年5月14日,重审一审法院仍判决姜老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四十万元。
2024年6月12日,历经控辩双方多年的博弈斗争,重审二审法院采纳了杨燚、陈柔伊律师提出的绝大多数辩护意见,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原公诉机关指控姜老犯合同诈骗罪不能成立,并依法改判姜老无罪,当庭宣告释放。
“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明朝御史吕坤《呻吟语》。无罪辩护犹如在悬崖峭壁间走钢丝,风起云涌,岌岌可危,在险阻的道路中举步艰难,能够跨越横断山脉,成功争取到无罪释放是刑辩律师的最高荣誉。本案历时多年,杨燚、陈柔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忠于职守、勤勉尽责,以法为剑,在关乎高龄老人自由甚至生命的激烈战场上始终坚定开展无罪辩护工作,最终成功争取到改判无罪释放的结果,为高龄老人洗清冤屈,为支离破碎的家庭得以团聚,为匡扶司法公平正义的实践诠释奉献律师力量!
本起无罪判决的成功办理,充分展现了本所律师在重大经济犯罪案件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尽心尽力的服务态度。本所将一直秉持“心相连,永超越”的宗旨,竭尽全力与客户共渡难关、超越期望、创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