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3
作者: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25日,连越律师事务所决策委员会委员、高级合伙人张振华律师,应邀为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新公司法的变与不变”专题讲座暨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第二讲。
此次讲座内容翔实,紧扣司法实践以及立法前沿,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张律师的讲解逻辑清晰、语言生动,不仅加深了他们对新公司法的理解,更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法。
本次公司法修订增补了众多新制度,为便利公司投融资、优化治理机制提供更为丰富的制度选择,且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法的“变”,连越律所以实际行动积极宣传、解读新公司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企业健康发展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法治现代化之路贡献一份力量。
讲座现场,张振华律师首先对新公司法的修订历程进行了回顾,对各审议稿的核心内容、新公司法修订的出发点和体例,以及本次修法所弘扬的“企业家精神”、公司社会责任的承担等进行了精炼的概述,紧接着从四个专题全面剖析了新公司法在公司治理、资本制度、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以及国家出资公司等方面的实践重点。
张律师还强调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党对国家出资公司发挥领导作用,并进一步阐述了党委前置讨论机制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在确保党组织在公司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的同时,兼顾公司内部治理机制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此次讲座内容翔实,紧扣司法实践以及立法前沿,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张律师的讲解逻辑清晰、语言生动,不仅加深了他们对新公司法的理解,更为他们在实际工作中落实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宝贵的思路和方法。
本次公司法修订增补了众多新制度,为便利公司投融资、优化治理机制提供更为丰富的制度选择,且在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新公司法将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为了使企业能够更好地适应新法的“变”,连越律所以实际行动积极宣传、解读新公司法,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企业健康发展及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法治现代化之路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