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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5-18 作者:广东连越律师事务所

 由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广州市律师协会共同开展的“2023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等程序,连越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部长罗毅玲律师代理的“广东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安阳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钮某、南京市江宁区某水产冷冻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被评为“2023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


 


 2024年5月18日,在广东省知识经济发展促进会、广州市律师协会、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联合主办的“2024岭南知识产权诉讼大会”中,对2023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进行了颁奖。


 


罗毅玲律师(左五)

 本次被评为“2023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的广东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诉安阳市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钮某、南京市江宁区某水产冷冻品经营部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涉及将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注册商标进行拆分和重组的侵权情形,罗毅玲律师在本案中采取了行政投诉与民事诉讼相结合的维权手段,成功取得良好的维权效果。


 实践中,一些经营者为了避开他人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的外观显著性特征,故意拆分权利人注册商标各组成要素,将各要素及其近似图样重新申请为注册商标,再以重组的方式形成新的标识使用在商品上。


 罗毅玲律师深知本案仅仅通过提起行政诉讼难以达到撤销行政复议决定书的目的,于是在提起行政诉讼的同时提起民事诉讼,并在行政诉讼二审的过程中向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中止审理申请,通过中止审理为行政诉讼二审争取了足够的时间。罗毅玲律师在民事诉讼中强调,这种不规范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超出了法律为商标权人确定的专用权范围,具有极高的视觉误导性,足以使相关消费者发生混淆和误认,构成商标侵权。民事诉讼的一审、二审及再审法院均对此种行为作出否定性评价,认定构成商标侵权。最终,本案不仅仅通过民事诉讼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并判赔30万元,更通过行政投诉、行政诉讼等手段认定被告构成商标侵权,达到了较好的维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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